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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心硕士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次数:1405


贵州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3号)及《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2023] 6号)文件规定及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结合学校和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做好我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复试小组

3、纪检督导组

(二)工作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执行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3)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按照国家保密要求,组织命题、保管本单位复试试题。

5)按照相关要求遴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严格遵守和执行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规范和高效。

2、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接受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按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试工作。

2)确定本专业领域的复试内容及制定试题库。

3)制订复试评分标准并公平公正组织实施,给出最终评语。

4)结合综合考核结果,给出是否录取的建议意见。

5)复试小组秘书负责考试情况记录及相关工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原始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交中心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留存备查。

3、督导组工作职责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检查本单位复试小组复试准备工作中相关纪律要求规范到位情况。

2)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和违反相关纪律问题,协调和处理复试中的紧急情况,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3)针对复试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

二、招生计划

空间结构研究中心拟招土木工程专业结构工程方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生10名;拟招收土木工程专业结构工程方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生3

三、考生资格审查

(一)材料要求

考生需于20234912时前,将下述材料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guidajiegou@126.com中:

1、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试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二)材料审查

1、我中心将在202341012时前,对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完成资格审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资格审查是否合格。

2、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形式

调剂考生:全部招生计划的考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五、复试方案

1. 复试时间

20234119:30——19:00

2. 复试地点

考官集中复试地点:贵州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316会议室;

考生:自行选择复试终端场地。

3.复试平台

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

如遇特殊情况,“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软件,但须报备研究生院后启用。

4.考生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为12

5.复试内容

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分析应用和应变能力,以全面衡量考生的知识面、逻辑思辨能力,以及在本专业的发展潜能和综合素质、英语熟练程度等。

  1. 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7.复试流程

每名考生在不低于20分钟内按下述流程完成复试:

1)外国语复试(听力10分,口语10分,共20分)

考生先做4分钟的中、外文自我介绍后,考官再与考生做1分钟外文随机交流,以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知识及外国语应用能力。

2)考生抽题作答(从综合素质、专业知识面、分析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共55分)

外国语复试结束后,考生从考官给出的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密封试题并现场作答(每套题共有二个问题,开封后即失效),以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

每位考生的有效答题量为2个,考生在所答的二个问题中,对回答不出的问题,可仅有一次在备选题库中重新抽取题目回答的机会,以补足有效答题量。

考生的答题时间约12分钟,方式以口述为主,书面为辅。考虑远程复试可能出现的意外状况,考生书面回答时,应能保证答案清晰展示在复试小组的终端上。

3)综合随机交流(从思想品质、心理健康、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共25分)

复试小组与考生做综合素质随机交流。

8.复试成绩(共100分)

复试小组各考官独立评定考生成绩,以全体考官评定成绩的平均值为考生复试成绩。

9.总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考生的总成绩,并按百分制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根据调剂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上报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及本工作细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公示

(一)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中心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将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

八、政审

1、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中心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以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2、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政审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1、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2、体检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和了解。全体考生复试过程中不得作弊。

2、考生须按照《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规程》,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相关环境,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3、考生在进行复试前,应事先准备好纸、笔、计算器等答题工具,复试时应保持现场安静、网络畅通、且不得有除考生本人外的其它人员在复试终端现场。

4、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考场规定的行为发生,我中心将随时中断复试,不予计分,同时将上报学校研招办。   

5、考生若对面试结果有疑问,可拔打学校公布的投诉电话进行申诉。

6、我中心将于202341014:00-19:00时举行复试过程模拟演练。

7、复试费100/人。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予以缴纳,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8、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空间结构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550025

联 系 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851-84730667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考生申诉渠道

考生如在复试过程中遭遇不公平对待,可进行申诉。贵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851-88292217

、其他

1、本细则由贵州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细则如与贵州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有出入,按贵州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贵州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

202346

附件1: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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