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
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发 [2021] 46号)文件规定及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结合贵州省疫情防控要求及学校和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做好我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略
2、复试小组
略
3、纪检督导组
略
(二)工作职责
1、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中心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协调管理和指导实施。
(2)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老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培训。
(3)负责制定中心的复试方案和要求。
(4)负责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纪录和复试结果。
(5)根据考生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
(6)处理考生诉求问题。
2、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确定本专业领域的复试内容及制定试题库。
(2)制订复试评分标准并公平公正组织实施,给出最终评语。
(3)结合综合考核结果,给出是否录取的建议意见。
(4)复试小组秘书负责考试情况记录及相关工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原始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交中心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留存备查。
3、督导组工作职责
(1)全程监察督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2)负责对考生的综评成绩进行复核。
(3)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招生计划
空间结构研究中心拟招生土木工程专业结构工程方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生8名。
三、考生资格审查
(一)材料要求
考生需于2021年3月29日24时前,将下述材料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guidajiegou@126.com中:
1、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扫描件或近期照片。
2、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电子报告。
3、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
(二)材料审查
1、我中心将在面试前1天对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完成资格审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资格审查是否合格。
2、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四、复试形式
结合贵州省及我校的疫情防控要求,经综合研判,我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的形式开展。
五、复试方案
1. 复试时间
2021年3月31日13:00——19:00
2. 复试地点
考官集中复试地点:贵州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307会议室;
考生:自行选择复试终端场地。
3.复试平台
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
如遇特殊情况,“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软件,但须报备研究生院后启用。
4.考生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为1:3。
5.复试内容
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分析应用和应变能力,以全面衡量考生的知识面、逻辑思辨能力,以及在本专业的发展潜能和综合素质、英语熟练程度等。
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调剂报考考生中没有同等学力的考生,故调剂生复试没有加试环节。
7.复试流程
每名考生在不低于20分钟内按下述流程完成复试:
(1)外国语复试(听力10分,口语10分,共20分)
考生先做4分钟的中、外文自我介绍后,考官再与考生做1分钟外文随机交流,以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知识及外国语应用能力。
(2)考生抽题作答(从综合素质、专业知识面、分析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共55分)
外国语复试结束后,考生从考官给出的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密封试题并现场作答(每套题共有二个问题,开封后即失效),以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
每位考生的有效答题量为2个,考生在所答的二个问题中,对回答不出的问题,可仅有一次在备选题库中重新抽取题目回答的机会,以补足有效答题量。
考生的答题时间约12分钟,方式以口述为主,书面为辅。考虑远程复试可能出现的意外状况,考生书面回答时,应能保证答案清晰展示在复试小组的终端上。
(3)综合随机交流(从思想品质、心理健康、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共25分)
复试小组与考生做综合素质随机交流。
8.复试成绩(共100分)
复试小组各考官独立评定考生成绩,以全体考官评定成绩的平均值为考生复试成绩。
9.总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考生的总成绩,并按百分制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上报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及本工作细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公示
(一)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中心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将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
八、政审
1、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中心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以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2、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政审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1、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去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邮寄至我中心,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和了解。全体考生复试过程中不得作弊。
2、考生须按照《贵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规程》,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相关环境,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3、考生在进行复试前,应事先准备好纸、笔、计算器等答题工具,复试时应保持现场安静、网络畅通、且不得有除考生本人外的其它人员在复试终端现场。
4、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考场规定的行为发生,我中心将随时中断复试,不予计分,同时将上报学校研招办。
5、考生若对面试结果有疑问,可拔打学校公布的投诉电话进行申诉。
6、我中心将于2021年3月30日14:30-19:00时举行复试过程模拟演练。
7、复试费100元/人。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予以缴纳,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8、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空间结构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550025
联 系 人:卢老师(13985484239)
因我中心办公电话尚未开通,考生的相关问题可咨询卢老师。
十一、其他
1、本细则由贵州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细则如与贵州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有出入,按贵州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贵州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