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申报条件
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和研究生教育改革需求,鼓励和引导我校研究生发表更高水平学术论文。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除了满足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申报:
一、科研论文类
(一)发表论文要求
1.人文社科类研究生 需至少有一篇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最新版)与SCD“交集”的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上。
2.自然科学类研究生 需至少有一篇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在SCI、EI源刊、一级学报等类型的期刊上。
(二)期刊类型认定
1.中文期刊类型认定方法
请参评研究生自行打印本人论文在“中国知网”上的期刊信息,由培养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2.外文期刊类型认定方法
请参评研究生自行在校图书馆电子资源库“Ei Compendex工程索引”或“Web of Science(SCIE)数据库”中,检索出本次评定所用文章,明确标识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如为唯一通讯作者则第一作者应为该生导师)且贵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共同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等类型文章不可参加评定),打印由培养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期刊时间认定
所发表的期刊以正式出版的时间为准,既能在中国知网、Ei Compendex工程索引、“Web of Science(SCIE)数据库等指定的网站检索到,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出版。若有纸质期刊,网络发表时间和纸质期刊出版时间均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
二、学科竞赛类
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艺术学门类和体育学一级学科特等奖学金评选,由相应培养单位提前向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提交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学科竞赛名单,经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突出贡献类
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其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贵州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主题宣讲
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开展主题鲜明、联系实际的宣讲活动,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以开展宣讲的宣传报道原件或网络媒体完整截图为支撑材料。按照宣讲的影响程度加分标准如下:
分值/分 | |
国家级 | 40 |
省部级 | 30 |
校级 | 20 |
院级 | 10 |
注:以上同一项活动,按主题宣讲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2.发表文章
加强理论学习,研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在各大报刊、网络媒介发表宣扬正能量的文章。以纸质报刊原件和网络媒体完整截图为支撑材料。按照报刊、网络媒介的影响力加分标准如下:
报刊、网络媒介影响力 | 分值/分 |
国家级 | 40 |
省部级 | 30 |
校级 | 20 |
院级 | 10 |
注:以上同一项活动,按发表文章影响力最大的媒介加分,不累计加分。
3.参加活动
积极参与立足新时代,践行新思想活动,特别是参加学习习近平2011年5月9日在我校中国文化书院讲话的相关活动。在活动中承担相关任务,为学校及学院带来良好社会评价。参加同一活动负责相关任务并在活动中获得荣誉,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校级、院级活动加分必须是在贵研新声或贵大官网上进行过新闻媒体宣传,具有相关支撑材料)。根据参加活动的级别加分标准如下:
等次 获奖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50 | 40 | 30 | 20 |
省部级 | 40 | 30 | 20 | 10 |
校级 | 30 | 20 | 10 | 5 |
院级 | 15 | 10 | 5 | 3 |
注:以上同一项活动,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4.突出事迹
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研究生群体中有较高认可度的。突出事迹的支撑材料为报道材料、奖励证书证明等。按突出事件社会影响力加分标准如下:
突出事迹影响力
分值/分
国家级
40
省部级
30
校级
20
院级
10
注:以上同一项活动,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服务贵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1.志愿服务
参评学年度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者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的表彰,或者组织校级及以上层面志愿者活动并在其中担任主要负责人。如在贵州各地区开展的教育、文化、科技、扶贫及青年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的支持材料为服务单位的奖励证书、相关报道材料等。按照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加分标准如下:
志愿服务影响力
分值/分
国家级
40
省部级
30
校级
20
院级
10
注:以上同一项活动,按志愿服务影响力最大的加分,不累计加分。
2.地方贡献
(1)自然科学类
地方贡献=基层技术服务分值+技术成果推广分值+技术改进分值
地方贡献按照基层技术服务、技术成果推广及技术改进三个部分进行参评,评价标准应结合实际各个部分所产生的实际效益。申请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改进应提供相应公司的证明,基层技术服务和技术成果推广应提供当地政府或学校证明。地方贡献各部分的分值见如下:
参评部分
分值/分
基层技术服务
30
技术成果推广
30
技术改进
40
(2)人文科学类
地方贡献=基层发展情况研究+提出的具体发展措施+措施的实施推广
地方贡献按照基层发展情况研究、提出的具体发展措施、措施的实施推广三个部分进行参评,评价标准应结合实际各个部分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申请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发展情况研究应有相关的研究报告或论文证明,提出的具体发展措施、措施的实施推广应提供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证明。地方贡献各部分的分值见如下:
参评部分
分值/分
基层发展情况研究
30
提出的具体发展措施
30
措施的实施推广
40
三、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
1.创新创业竞赛
创新创业竞赛是指学生参加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的支撑材料为获奖证书。根据获奖级别加分标准如下:
等次 获奖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50 | 40 | 30 | 20 |
省部级 | 40 | 30 | 20 | 10 |
校级 | 30 | 20 | 10 | 5 |
院级 | 15 | 10 | 5 | 3 |
注:获奖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贵州大学,以团体获奖非负责人须扣除5分。
创业
创业分值 = 实际效益分值 + 提供就业岗位数分值 + 注册资本分值
创业部分按照创业公司的实际效益、提供就业岗位数和注册资本三个部分进行参评,各参评部分各占比重分别为40%、40%和20%。计算方式为以参加申请对象中的最大值缩放到100进行百分比计算。如有3个申请对象,其注册资本分别为A:20万、B:15万和C:10万,则计算方法为:
A: 200000/2000=100,100×20%=20
B: 150000/2000=75,75×20%=15
C: 100000/2000=50,50×20%=10
公司实际效益和提供就业岗位数也按照同样的方法进行计算,分别得出公司实际效益和提供就业岗位数的分值,最终将各部分进行相加得到创业部分的分值。
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
主要奖励管理能力较强、投入时间多,在社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干部。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成绩由担任社会职务和参加社会活动获奖两部分组成,各部分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1.社会职务
热心社会工作,在评选年度内担任研究生干部,积极完成交给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群众基础和较高威信,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作勤恳有实效。根据担任职务级别加分标准如下:
评价 担任职务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评价单位 |
校级 | 50 | 30 | 15 | 研究生工作部 |
院级 | 30 | 15 | 8 | 培养单位 |
班级 | 20 | 10 | 5 | 班级 |
注:“担任职务栏”以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分;优秀比例不超过30%。
2.活动获奖
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健康有益的各类活动,收到较好效果并获得奖项;带头参加由学校、学院或班级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奖项;组织校级及以上层面活动,活动中积极主动,有良好表现并在其中担任主要负责人者。按照活动级别加分标准如下:
等次 获奖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50 | 40 | 30 | 20 |
省部级 | 40 | 30 | 20 | 10 |
校级 | 30 | 20 | 10 | 5 |
院级 | 15 | 10 | 5 | 3 |
组织活动的级别按照承办单位级别鉴定,若组织校级及以上层面活动影响范围大,获得更高级别刊物报道,按相应更高级别奖项加分。
同一活动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同活动奖项分数可累加。以团体获奖非负责人须扣除5分。
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以贵州大学名义颁发的奖项按校级一等奖加分;校级研究生组织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助管等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等校级职能部门颁发的奖项按校级二等奖加分;优秀工作者等以校级研究生组织颁发的奖项按照校级三等奖加分。各培养单位参照此标准来制定相应的院级标准。
五、其它
除上述所例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经校评优评奖委员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