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结构研究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
资格审核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3﹞1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空间结构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落实导师岗位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导师岗位要求
1、基本要求
(1)研究生导师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导师能力。
(2)近三年在拟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质量问题,未出现教学、科研、意识形态等方面事故。
(3)须具备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一流学科特岗人才、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含)的教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熟悉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
2、科研要求
(1)近三年有在研项目,且年均到账经费5万元(含5万元)以上。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北大中文核心正刊及以上论文2篇,或EI国内源刊正刊论文/SCI四区(中科院大类分区基础版)及以上论文1篇,或EI国内源刊增刊论文2篇。
(3)EI境外期刊论文、会议论文、ISTP论文、在《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能作为申请硕导的论文。
二、工作程序
1、申请人须提交2023年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的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至中心留存备查。
2、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三、其他说明
1、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2、时间安排:申请人须在2023年6月20日前向中心提出2023年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由中心汇总填写《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后,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科。
贵州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
2023年06月12日
附件:
附件2:《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