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结构研究中心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
资格审核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6﹞5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空间结构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落实导师岗位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导师岗位要求
本次年审在《贵州大学校内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4〕23号,以下统称《导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要求达到以下条件:
1、基本要求
(1)硕导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导师能力。
(2)近三年在拟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质量问题,未出现教学、科研、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
(3)除2025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校内教师及首次申请的校外专家外,硕导申请人所提交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贵州大学。
(4)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包括一流学科特岗人才、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含)的教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讲师相当职称,且主持在研国家自科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及以上实验系列教师,主持在研国家自科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的,可申请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主持在研省级自科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的,可申请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5)2029年7月1日前退休的教师,除《导师管理办法》中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者,不得参加本次年审。
(6)校内导师需要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岗前培训合格证。
2、科研要求
(1)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有在研项目,且年均到账经费5万元(含5万元)以上。
(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北大中文核心正刊及以上论文2篇,或EI国内源刊正刊论文/SCI四区(中科院大类分区基础版)及以上论文1篇,或EI国内源刊增刊论文2篇。
(3)EI境外期刊论文、会议论文、ISTP论文、在《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能作为申请硕导的论文。
二、工作程序
1、中心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导师岗位条件及工作方案,并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2、申请人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sgl.gzu.edu.cn/)填报导师年审申请,并提交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至中心保存备查。
3、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并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其他说明
1.申请人如在本次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2.应参加但未参加过由研究生院组织的导师培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的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安全专项培训的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硕导年审。
3.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6〕57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在2026年5月21日上午12点前将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系统中填报后打印)及相关支撑材料签字后交至中心305。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中心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6〕57号).doc
贵州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
2026年5月13日
